全线路禁运 | |||||
武器弹药仿真武器 | 违禁药品 | 危险化学品 | 易燃易爆物品 | ||
仿真枪、消防枪、子弹及弹壳、可射击子弹的玩具枪、各种管制刀具、弓弩箭、军警用产品等 | 各类烈性毒药、麻醉药物、鸦片、病毒、大麻、海洛因、精神药物、药物样品等 | 腐蚀性物品(如硫酸、双氧水等);放射性元素、生化制品及容器等 | 打火机、气雾剂、酒精饮料、压缩气体制品(高压喷雾)、铝罐液压装物品等、所有含酒精物品等;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禁火等标识的物品 | ||
媒介书籍及CD | 货币文物及古玩 | 食品 | 其他限制入境 | ||
所有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书籍刊物、各类CD、音响设备、报纸杂志照片、影片激光视盘、印刷品等 | 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贵重物品及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 饮料、烟酒、肉制品、各类肉泥等;花生油、玉米油等油类液体、乳饮料;有碍人畜健康、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 不属于民生类所需物品;任何宠物类用品,各类交通配件、各类器械及其配件等;含稀有成分的化妆品,二手旧物及各类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物品 | ||
动植物及其产品 | |||||
动物遗传物质;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新鲜果蔬、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借庙; 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 |||||
各国线路禁运及限制 |
自营清关线路 | 所有线路限制、禁运品 | 1、一线、奢侈品牌等贵重物品;手机、平板、光盘、电脑及电脑配件、数码配件、高压气体、医疗用品及其配件、比赛用具及其配件,人参、花旗参、西洋参、海参、鱼翅、燕窝;各类二手物品、旧物品;医疗用品、药物类; 2、个人适用范围的个别奢侈品牌和部分一线大牌、高价值电子产品需补税,详情请查看网站说明《包裹清关限制要求》; |
日本 | 含酵素、含稀有成分的商品(如芦荟、珊瑚等);日本所有食品、医药药品 类、香水、及其它禁止进出口及禁飞品类 | |
香港 | 香港本土生产奶粉、各类药品及香港本土品牌商品 | |
英国 | 禁止进出口及禁飞品类;香水、压力喷雾、指甲油、电池 | |
德国 | 禁止进出口及禁飞品类; | |
加拿大 | 禁止进出口及禁飞品类;香水、电池禁飞 | |
香港代收自提线 | 美国/德国 | 非禁止进出口及禁飞品类即可,若CBD相关商品为香港禁止进口危险品 |
如有其他不确定之物品(非常规、高价值、奢侈物品),请务必提前咨询确认是否可以运输。 |
【温馨提示】:
1. 所有电子产品、奢侈品牌及高价值商品,请咨询客服或查看官网说明《包裹清关限制要求》。
2. 以上是禁运的进口物品种类(客户委托运送之物品不得为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邮政禁限寄规定》及本禁运列表中列举之物品种类),请您认真阅读并正确的购物,避免购买到违禁物品而导致无法发货及相关问题。如果因个人失误,没有真实预报,一旦查出,后果由客户自己承担。
美国出口禁运 | ||||
美国法律禁止出口某些在美国制造的产品。我司不会运输任何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和/或《出口管理条例》(EAR)限制从美国出口的物品,也不会将产品运送到禁运国家,或将产品运送到被限制或禁止接受美国原产物品的公司或个人。 美国出口禁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武器及军用物品。如枪械及相关物品、弹药和军械、爆炸物、军事训练设备、军用车辆,包括地面车辆、海军船只、潜水船只和飞机、军用电子产品、双筒望远镜(军用级或具有夜视能力)、夜视镜和热成像设备、军用防护设备、FLIR热单眼设备、步枪瞄准镜、热武器瞄准镜、枪械光学瞄准镜、电击枪、泰瑟枪、手铐和戒具、身体护具等。 二、限制出口的两用物品: 1.各种核材料、设施和设备。 2.材料、化学、微生物及有毒物质。 3.电子产品。如通用集成电路、数字数据记录器、示波器、高性能计算芯片、特定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 4.计算机。某些高性能计算机和相关的内部组件,如处理器。 5.通讯和信息安全类产品。如电信和信息安全设备、可能用于步枪瞄准镜、坦克、车辆、飞机或其他应用的光学镜头。消费级预组装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不在禁止之列。 6.激光和传感器。如某些激光器和传感器,包括任何创建或支持激光器或传感器功能的任何超高功率子组件设备,包括相关技术。 7.导航和航空电子设备 8.海洋探测技术和设备 9.航空航天和推进系统。如航空航天和推进设备电子模拟设备及部件。管制产品示例:加速计、惯性基准装置、电子元件和微芯片、网络设备、示波器、为化学战或生物制剂设计的探测和防护设备、硼粉、角速率传感器 上述限制出口的两用物品为产品大类,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IS)制定了CCL清单,对上述物品规定了不同的技术门槛及相应的出口条件(即是否需要许可证或适用许可例外条款)。如您的产品可能属于上述类别的,请访问www.bis.gov.查看CCL清单,确认交由我司运输的产品不属于限制出口的产品。 | ||||